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撤销奖励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公务员在申报奖励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奖励的,应当予以撤销。
2. 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公务员在申报奖励时,故意隐瞒自己或他人的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申报奖励的,应当予以撤销。
3. 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务员在获得奖励后,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且这些行为在奖励决定作出前已经存在的,应当予以撤销。
4.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公务员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该处分与奖励决定有直接关联的,应当予以撤销。
5. 其他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奖励政策,存在其他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
撤销奖励的决定由作出奖励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作出,并予以公告。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被撤销奖励后,其获得的物质奖励应当予以收回,并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同时,撤销奖励的决定应当作为公务员个人档案的重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