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即监狱警察,主要负责监狱内罪犯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除了狱警这一基本职务外,狱警系统内还可能包括以下其他职务:
1. 监狱长:负责整个监狱的全面管理工作,对监狱的行政、教育、医疗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副监狱长:协助监狱长工作,负责监狱的某一方面工作,如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等。
3. 狱政管理科科长:负责监狱的狱政管理工作,包括监狱的安全、秩序、罪犯的日常管理等。
4. 教育改造科科长:负责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包括罪犯的思想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
5. 生活卫生科科长:负责监狱的医疗卫生、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工作。
6. 警戒护卫大队长:负责监狱的警戒工作,包括监狱的巡逻、保卫等。
7. 狱侦科科长:负责监狱的侦查工作,包括对罪犯的犯罪事实调查、案件侦查等。
8. 心理咨询师:负责罪犯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促进罪犯的改造。
9. 医疗警察:负责监狱的医疗工作,包括罪犯的疾病预防、治疗等。
10. 狱政管理大队队长:负责监狱某一大队的狱政管理工作。
11. 教育改造大队队长:负责监狱某一大队的教育改造工作。
这些职务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监狱工作的整体。狱警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