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指标生和统招生录取细则如下:
一、指标生录取细则
1. 指标生是指由各初中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将招生计划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
2. 指标生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因素进行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不满,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
(3)如考生中考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平时成绩等因素进行排序。
3. 指标生录取流程:
(1)初中学校根据指标生分配计划,将指标生名单报送至区招生考试机构。
(2)区招生考试机构对指标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3)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可登录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二、统招生录取细则
1. 统招生是指由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2. 统招生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因素进行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不满,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
(3)如考生中考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平时成绩等因素进行排序。
3. 统招生录取流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2)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进行录取。
(3)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可登录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以上录取细则仅供参考,具体录取政策以当年天津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文件为准。同时,各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录取细则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