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其基本原理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折旧金额较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增加,折旧金额逐渐减少。以下是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公式: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双倍直线折旧率
其中:
年折旧额:指在一年内应计提的折旧金额。
固定资产原值:指固定资产购置时的原始价值。
累计折旧:指截至当前年度为止,固定资产累计已计提的折旧金额。
双倍直线折旧率:指直线折旧率的2倍,计算公式为:双倍直线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年限。
双倍余额递减法在计提折旧时,折旧额会逐年减少,直到最后一年,折旧额将等于直线法计算出的折旧额。以下是一个具体的计算示例:
假设某固定资产原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双倍直线折旧率 = 2 / 5 = 0.4
第1年折旧额 = (100 0)× 0.4 = 40万元
第2年折旧额 = (100 40)× 0.4 = 24万元
第3年折旧额 = (100 40 24)× 0.4 = 14.4万元
第4年折旧额 = (100 40 24 14.4)× 0.4 = 8.64万元
第5年折旧额 = (100 40 24 14.4 8.64)× 0.4 = 5.184万元
累计折旧 = 40 + 24 + 14.4 + 8.64 + 5.184 = 92.224万元
最后一年,按照直线法计算折旧额:
最后一年折旧额 = (100 92.224)× 0.4 = 3.536万元
这样,固定资产在使用5年后,累计折旧为92.224万元,最后一年折旧额为3.5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