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养老金:这是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算得出。
2. 个人账户养老金:这是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养老金,根据个人账户积累的金额和计发月数计算得出。
3. 过渡性养老金:这是针对部分特殊群体的退休人员,如提前退休、晚退休等,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算得出。
4. 退休人员补贴:这是对退休人员的一种额外补贴,包括以下几种:
a. 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根据退休人员的工龄、职务等因素进行补贴。
b. 工龄补贴:根据退休人员的工龄进行补贴。
c. 职务补贴:根据退休人员的职务进行补贴。
d. 突出贡献奖励:对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有突出贡献的退休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5. 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根据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进行补助。
6. 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对退休人员住房条件较差的,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
7. 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在寒冷地区,对退休人员给予取暖费补贴。
以上补贴标准会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补贴金额和标准,请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