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作为江西省政府管理医疗卫生事务的部门,其下属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测、健康教育等工作。
2. 各级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等。
3. 各级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等,提供医疗服务。
4.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妇女儿童的健康保健工作。
5. 各级卫生学校:负责培养医疗卫生专业人才。
6. 各级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药的管理和发展。
7. 各级卫生科学研究院:负责医疗卫生领域的科研工作。
8. 各级健康教育所: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具体下属单位名称和数量会随着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而有所变化。如需了解最新的下属单位信息,建议咨询江西省卫生厅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