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年假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北京市关于年假的一些基本规定:
1. 年假天数: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休假5天;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10天;
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年休假15天。
2. 年假安排:
年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职工请年假,应当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3. 年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4. 特殊情况:
因工作需要,单位可以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应当征得职工本人的同意。
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可以不安排年休假或者不享受年休假工资。
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动,因此建议查阅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