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其平时考核通常会受到影响。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纪律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其考核结果一般会被认定为不合格,具体表现如下:
1. 考核结果:受处分的公务员,其年度考核结果通常为不合格。这意味着在这一考核周期内,公务员的考核等次会被直接定为不合格。
2. 晋升和调动:受处分的公务员在处分期间,通常不会考虑晋升和调动。处分结束后,根据处分的轻重和公务员的表现,可能会重新考虑其晋升和调动事宜。
3. 工资待遇:受处分的公务员在处分期间,可能会被降低工资待遇。具体降低幅度和期限,根据处分的种类和程度而定。
4. 奖励:受处分的公务员在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包括公务员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应当继续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同时,处分期满后,公务员有权恢复其正常的工作和待遇。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其平时考核和待遇都会受到一定影响。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就失去了改正错误、争取重新做人的机会。在处分期满后,公务员仍然有机会通过努力工作,重新获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