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镇公务员的身份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种情况:
1. 录用情况: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的,其身份为乡镇公务员。
2. 调动情况:从其他机关、单位调动到乡镇工作,且被认定为公务员的,其身份为乡镇公务员。
3. 任命情况:通过组织任命,被任命为乡镇公务员的,其身份为乡镇公务员。
4. 职务晋升情况:乡镇公务员通过职务晋升,如从一般公务员晋升为副科级、正科级等,其身份仍然是乡镇公务员。
5. 身份转换情况: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考试或考核等方式,转换为乡镇公务员,其身份也认定为乡镇公务员。
6. 其他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被认定为乡镇公务员。
在认定过程中,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录用通知书:证明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
调动通知或任命文件:证明通过调动或任命成为乡镇公务员。
考核结果:证明通过考核成为乡镇公务员。
身份转换证明:证明通过考试或考核等方式转换为乡镇公务员。
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认定情况还需参照当地公务员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