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的称谓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机关、单位称谓:
国家机关:国务院、外交部、公安部等。
党组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等。
企事业单位:某某公司、某某医院等。
地方政府:某某省人民政府、某某市人民政府等。
2. 职务称谓:
领导职务:部长、省长、市长、局长等。
专业职务:教授、研究员、工程师等。
综合职务:主任、副主任、所长、副所长等。
3. 个人姓名称谓:
直接使用姓名:张三、李四等。
职务加姓名:部长张三、局长李四等。
职务加姓名加职务:部长张三同志、局长李四同志等。
4. 泛称:
同志:用于称呼所有人员,尤其是党内。
各位:用于称呼众多人员。
您:用于尊敬对方,尤其是上级或长辈。
5. 特定称谓: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人民群众、广大干部群众等。
在使用公文称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称谓,并注意遵循相关礼仪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