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衔和军衔在等级设置上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但并不完全相同。以下是两者的一般对应关系:
1. 军衔等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少尉、中尉、上尉
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
列兵、上等兵、列兵
2. 警衔等级:
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
警督: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
警司: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
警员: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毕业生(试用期)
从上述对应关系可以看出,警衔和军衔的等级设置都分为将官、校官、尉官、士官和士兵(警员)等不同级别。但在具体等级设置上,警衔的等级数量比军衔少,且警衔中不存在将官这一级别。
这种对应关系并非固定不变,随着我国警衔制度和军衔制度的调整,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可能会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