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试用期是可以提前结束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提前结束公务员试用期的条件和程序:
1. 条件:
个人原因:试用期内,公务员本人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等原因,可以向组织提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申请。
工作需要:单位因工作需要,认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公务员更适合当前工作或岗位,也可以提出申请。
考核不合格:试用期内,公务员考核不合格,单位也可以决定提前结束试用期。
2. 程序:
提出申请:公务员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原因。
单位审批:单位收到申请后,需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单位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务员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上报审批:单位审批通过后,需将相关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手续: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公务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离职手续、人事档案转移等。
提前结束试用期可能会对公务员的职业生涯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申请前需慎重考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此,在试用期内,公务员应努力工作,争取顺利通过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