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公务出差住宿标准如下:
1. 一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住宿费标准为每天1000元人民币。
2. 二类城市:成都、重庆、天津、武汉、南京、青岛、济南、沈阳、大连等,住宿费标准为每天800元人民币。
3. 三类城市:西安、哈尔滨、郑州、长沙、合肥、昆明、贵阳、太原、宁波、厦门等,住宿费标准为每天600元人民币。
4. 四类城市:其他城市,住宿费标准为每天500元人民币。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住宿费标准在出差期间按照实际住宿时间计算,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另外,出差期间,公务人员住宿需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超标住宿、不得擅自改变住宿地点等。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