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城市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其主要管理的部门包括:
1. 城乡规划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工作。
2. 住房保障局: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包括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住房保障项目的建设和分配等。
3. 建筑业管理局: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筑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
4. 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包括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
5. 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交易监管、房屋产权登记等。
6. 园林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7.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
8. 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管等。
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住建委的职能体系,负责推动城市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