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专项行政编制的工人身份并不是公务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录用,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而政法专项行政编制主要是指为政法系统(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设置的专项编制,这些编制的人员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他们的身份是事业编制或工勤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法专项行政编制的工人身份通常是指从事后勤保障、技术支持等辅助性工作的工人,他们的职责是为政法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后勤和技术支持服务。这些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方式与公务员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