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考取的油化证(油轮船员适任证书)主要是针对在油轮上工作的船员,包括油轮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持有油化证的船员可以在油轮上担任相应的职务。
然而,持有油化证的船员并不局限于只能跑油船。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持有油化证的船员在满足以下条件后,也可以在其他类型的船舶上工作:
1. 在油轮上积累了足够的适任证书所要求的海上服务时间。
2. 通过了其他类型船舶的适任考试,如散货船、化学品船等。
3. 在其他类型船舶上积累了相应的海上服务时间。
因此,持有油化证的船员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以在其他类型的船舶上工作,但需注意,在非油轮上工作时,其适任证书的某些部分可能需要更新或修改。具体操作可咨询海事局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