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注册手写签字要求如下:
1. 签字必须清晰、工整,字体应规范,不得使用草书或简化字。
2. 签字应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
3. 签字位置应位于身份证号码下方,与身份证号码对齐。
4. 签字长度应适中,不宜过长或过短。
5. 签字后,应在下方注明签名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6. 签字时,应保证签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7. 如签名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用黑色墨水笔注明“涂改”字样,并在旁边注明原签名日期。
8. 如签名出现错误,应重新签字,并在新签名下方注明“重新签字”。
9. 签字时,应注意保持手部清洁,避免签字时沾染污渍。
10. 如有特殊情况,如签名不便,可由他人代签,但需提供代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请注意,以上要求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有所不同。在办理一建注册手续时,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