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旨在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城市。对于被评选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中央文明委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关于奖金的具体数额,由于不同年份和评选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没有一个固定的金额。一般来说,这些奖金的数额可能从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年的评选文件和财政预算来确定。
文明城市的评选不仅仅是为了奖励,更重要的是鼓励城市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持续进步,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奖金只是表彰的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城市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实际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