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务员考试的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后才能开考。具体来说,不同职位的开考比例有所不同:
1. 一般职位: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的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2. 特定职位: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等,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的比例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
如果只有一个人报名,那么该职位将无法达到开考比例,因此将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这是为了确保招录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当然,如果该职位是针对特定人群的定向招录,如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即使报名人数不足,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需要根据具体政策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