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公示后,一般情况下,候选人一旦被公示为拟录用人员,是不可以随意放弃的。这是因为公示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告知,意味着招聘程序已经进入到最后阶段,候选人被公示意味着其已经通过了招聘单位的初步审核,进入了正式录用程序。
不过,以下几种情况下,候选人可能可以放弃:
1. 健康原因:如果候选人因为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可以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
2. 家庭原因:如家庭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候选人立即处理,也可以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
3. 工作变动:如果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获得了更好的工作机会,也可以选择放弃。
4. 政策限制:如果候选人的个人情况受到国家政策限制,无法履行工作职责,也可以申请放弃。
如果候选人想要放弃,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招聘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但随意放弃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因此建议在决定放弃前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