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残疾人三甲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根据上海市的社会保险政策制定的,具体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个人情况(如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1. 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参加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住院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一般为:
在职人员: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约为90%,二级医院约为85%,三级医院约为80%。
退休人员: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约为90%,二级医院约为85%,三级医院约为85%。
2. 大病保险:对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的部分,可以再通过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个人缴费情况有所不同。
3. 长期护理保险: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还可以通过长期护理保险获得一定的费用报销。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报销比例,具体报销比例请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最新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