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在一定工程量下,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计算定额综合单价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直接费用:
人工费:根据工程量、人工工日单价、工日数计算。
材料费:根据工程量、材料单价、材料消耗量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根据工程量、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数计算。
2. 确定间接费用:
管理费: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费率计算。
规费: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按照规定费率计算。
利润:根据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确定。
3. 计算直接工程费:
将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相加。
4. 计算间接费用:
将管理费、规费和利润相加。
5. 计算定额综合单价:
将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用相加,得到定额综合单价。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计算公式:
[ 定额综合单价 = 直接工程费 + 间接费用 ]
[ 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 间接费用 = 管理费 + 规费 + 利润 ]
举例说明:
假设某工程量需要100个工日,每个工日的人工费为100元,需要材料费10000元,施工机械使用费为2000元。管理费率为8%,规费率为2%,利润率为5%。
人工费 = 100个工日 × 100元/工日 = 10000元
材料费 = 10000元
施工机械使用费 = 2000元
直接工程费 = 10000元 + 10000元 + 2000元 = 22000元
管理费 = 22000元 × 8% = 1760元
规费 = 22000元 × 2% = 440元
利润 = 22000元 × 5% = 1100元
间接费用 = 1760元 + 440元 + 1100元 = 3300元
定额综合单价 = 22000元 + 3300元 = 25300元
这样,定额综合单价就计算出来了。实际计算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的定额标准、费率及合同约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