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成功后,原具体行政行为通常会被撤销或者变更。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发生:
1. 撤销原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会撤销原决定,并要求原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 变更原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存在不合理之处,可能会变更原决定。
3. 确认原决定合法:在少数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可能会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维持原决定。
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原行政机关应当重新处理。以下是重新处理的一般步骤:
停止执行原决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执行。
重新调查:原行政机关应当重新调查有关情况,收集证据。
重新作出决定:根据新的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原行政机关应当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告知当事人:原行政机关应当将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告知当事人。
执行新决定:新的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应当得到执行。
行政复议成功后,原具体行政行为会被重新处理。这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