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会计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算收入:指政府通过财政、行政、事业等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2. 预算支出: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依法支付的资金。
3. 预算结余:指预算年度结束时,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4. 预算周转金:指政府根据财政资金需要,从预算收入中提取的一部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
5. 预算债务:指政府为筹集资金,依法向国内外借款所形成的债务。
6. 预算资金调拨:指政府根据需要,对预算资金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进行调配。
7. 预算投资:指政府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投资形成的资产。
8. 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指预算资金投入后,取得的实际效果和效益。
这些会计要素共同构成了预算会计的核算体系,有助于政府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