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关于人民警察二等功的最新规定如下:
1. 功勋评定标准:根据《人民警察奖励条例》的规定,二等功是对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表彰。
2. 评定条件:
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
在重大警务行动中表现英勇,有显著成绩;
在预防和制止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突出成绩;
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作出显著贡献;
在改革创新、提高警务效能中作出突出贡献;
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
3. 奖励形式:授予二等功的警察,将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4. 评定程序:
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提出申请;
审查核实:由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表决通过: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或者经上级部门批准;
公示公告:对拟授予二等功的警察进行公示;
授予荣誉: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授予二等功。
5. 法律效力:二等功是对人民警察个人荣誉的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