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评选机制是中国科学技术界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选拔和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以下是中国院士评选机制的基本内容:
1. 院士类别:中国院士分为两院院士和部分专业领域的院士。两院院士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2. 院士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和重要贡献;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院士选举:
院士候选人由两院院士、有关学会、学术团体、科研机构和高校等推荐;
院士选举每两年进行一次,选举产生新院士。
4. 选举程序:
提名:候选人由相关推荐单位提名;
审查:两院院士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评审:两院院士选举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选举:两院院士全体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5. 院士待遇:
院士享有一定的荣誉和待遇,如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等;
院士在科学技术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6. 院士职责:
积极参与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
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
为国家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中国院士评选机制旨在选拔和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