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单独立户的条件如下:
1. 青岛市户口居民,年满18周岁;
2. 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3. 在青岛市就业或者经营;
4. 无不良信用记录。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单独立户:
1. 未婚成年人;
2. 已婚成年人,夫妻双方均为青岛市户口,但双方居住地不在同一户口簿上;
3. 离异或者丧偶的成年人;
4. 因工作调动、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在青岛市落户的成年人。
申请单独立户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住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4. 就业或经营证明材料;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
2. 派出所审核申请材料;
3.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
4. 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申请人凭户口簿和身份证领取新的户口簿。
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