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并非强制性的,但它是鼓励性的。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提高职工的住房水平,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而设立的。职工是否参加住房公积金,以及缴纳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自愿原则:职工是否参加住房公积金,以及缴纳的比例,由职工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如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
2. 单位责任:如果单位决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那么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比例缴纳,职工也必须按照规定比例缴纳。
3. 政策鼓励:政府鼓励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4. 住房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比商业贷款更低的利率。
因此,虽然住房公积金不是强制性的,但它是为了提高职工的住房水平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受到政府的鼓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