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顺序如下:
1. 高考成绩:考生的高考成绩是“三位一体”录取的重要依据。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一本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三位一体”的选拔。
2. 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考生需要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这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浙江大学会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3. 面试成绩: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考生还需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兴趣、沟通能力等。面试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4.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是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成绩的加权平均。具体权重由浙江大学根据各专业特点进行设定。
5. 志愿填报:在综合成绩确定后,考生需要按照浙江大学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顺序如下:
第一志愿:考生应将“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作为第一志愿填报,以确保录取机会。
第二志愿: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其他招生类型的志愿,如普通类、艺术类等。
6. 录取结果:浙江大学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不同年份和不同专业的录取顺序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当年浙江大学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