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厅作为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部门,通常设有以下部门:
1. 办公室:负责厅机关日常政务、文电处理、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2.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3. 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劳动合同仲裁院:负责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全省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
6.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8.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全省就业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9.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对劳动者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援助。
10.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这些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具体部门设置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以山西省劳动厅官方网站或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