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新政备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单位准备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计划表;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表;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网上申报:
单位登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入“单位网上业务系统”;
选择“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公积金缴存变更”功能;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提交网上申报。
3. 审核: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单位可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4. 缴纳公积金:
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确保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充足,以免影响职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5. 变更备案:
如单位信息发生变更,如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等,需重新进行备案;
变更备案流程与初次备案流程类似。
6. 注销备案:
单位终止经营或注销后,需办理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
登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入“单位网上业务系统”;
选择“公积金缴存注销”功能;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提交网上申报。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