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简称“一建”)考试评分标准主要依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来确定。以下是评分标准的一般概述:
1. 总分:一级建造师考试总分通常为160分。
2. 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确定,通常在120分左右。
3. 评分细则:
选择题:选择题每题2分,共40题,总分80分。
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共4题,每题20分,总分80分。
4. 案例分析题评分标准:
基础知识部分(30分):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掌握程度。
案例分析部分(50分):包括对案例分析问题的理解、分析和解决能力。
综合能力部分(20分):包括对案例分析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思维。
5. 评分标准的具体内容:
基础知识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中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掌握程度。
案例分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在实际工程管理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运用能力,以及对工程管理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综合能力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对工程管理问题的创新思维。
以上评分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分标准以当年考试大纲和实施办法为准。同时,不同地区和不同年份的评分标准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