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时,应届生身份的判定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1.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时间:如果是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并且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以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入学时间:如果是2019年及以后入学的,且在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也可以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2. 研究生:
如果是在读研究生,并且是在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也可以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3. 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
这些教育形式的学生,如果是在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也可以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4. 其他情况:
出国留学人员:如果是2019年及以后出国留学,并且在2023年及以后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证书的,可以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在职研究生等,如果是在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也可以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具体判定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或各省市公务员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有所调整,因此在报考前应仔细查阅相关政策和公告。
以下情况不属于应届毕业生:
1. 毕业超过两年:即在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 入学时间早于2019年:即在2018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 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如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且毕业时间早于2023年的。
应届生身份的判定主要依据毕业时间、入学时间以及教育形式等因素。在报考公务员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公告,确保符合应届生身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