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简称“考教资”)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技工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 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5. 其他条件:
部分地区或学校可能还会有其他特殊要求,如年龄限制、工作年限等。
具体报考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学段、类别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详细查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具体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