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留学服务中心(简称留服中心)负责中国留学回国人员档案的存放管理。根据相关政策,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存放期限如下:
1. 初次存放: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可以在留服中心存放最多6年。
2. 再次存放:如果档案存放期满后,留学回国人员未就业或未落实工作单位,可以申请继续存放档案。继续存放的期限也是最多6年。
3. 特殊情况: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攻读博士学位、出国交流等,档案存放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
档案存放期限届满后,留学回国人员应尽快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工作单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留服中心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