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营业执照范围内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建筑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隧道工程、特种工程等。
2. 建筑工程设计: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
3. 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包括水泥、钢材、木材、石材、玻璃、装饰材料等的生产与销售。
4. 建筑设备租赁:包括建筑机械设备、模板、脚手架等租赁服务。
5.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设备、管道、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等安装工程。
6. 建筑装饰装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7. 建筑工程监理: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8. 建筑工程咨询:提供建筑工程项目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9. 建筑工程招标代理: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通知等。
10.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将建筑工程施工部分或全部劳务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一级建造师营业执照范围的具体业务内容,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所持有的资质证书来确定。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