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的排列顺序通常遵循一定的级别和职责,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排列顺序:
1. 校长: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2.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如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等。
3. 主任(副主任):分管学校某一部门或科室,如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等。
4. 教研组长(教研组长助理):负责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学、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5. 年级组长:负责年级的教学、管理、活动等工作。
6.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7. 科任教师:负责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的学校领导排列顺序可能存在差异。部分学校还可能设有校长助理、教务长、德育主任等职位。具体排列顺序还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