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事业副科转公务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提出申请: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转任公务员的申请。通常需要填写《公务员转任申请表》。
2. 组织考察: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3. 编制审核:所在单位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对申请人的转任资格进行审核。
4. 审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批。
5. 体检:通过审批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体检。
6. 公示:对拟转任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编制调整:将事业编制调整为行政编制。
职务调整: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确定相应的职务或职级。
工资待遇调整:按照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8. 备案:转任手续办理完毕后,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
具体的转任手续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