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1. 直线法(Straight-Line Method):
这种方法是最简单和最常用的折旧方法。
每年计提的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原值 预计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
例如,如果一台机器原值为10万元,预计残值为1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则每年的折旧额为0.9万元。
2. 工作量法(Units-of-Production Method):
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使用年限与工作量相关的固定资产。
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计算折旧,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原值 预计残值)/ 预计总工作量 × 实际工作量。
例如,如果一台机器原值为10万元,预计残值为1万元,预计总工作量为100万小时,实际工作量为5万小时,则折旧额为0.45万元。
3. 加速折旧法(Accelerated Depreciation Method):
这种方法允许在固定资产的早期使用年限内计提更多的折旧。
常用的加速折旧方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将直线法下的年折旧率乘以2,然后按此比例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年数总和法: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加总,然后按照剩余年限占总年限的比例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4. 重置成本法(Replacement Cost Method):
这种方法不是一种传统的折旧计算方法,而是基于重置成本来评估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当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可以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选择哪种折旧方法取决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特点以及税法的规定。在中国,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