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会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以下是一般情况下,中国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标准:
1. 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2. 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通常在5%-12%之间,具体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以赣州市为例,以下是一个参考标准(具体数值可能有所变动,以下仅供参考):
缴费基数:假设赣州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0元,则缴费基数为60000元×3=180000元。
缴费比例:假设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10%,则:
单位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180000元×10% = 18000元。
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180000元×10% = 18000元。
因此,该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费总额为36000元。
请注意,以上仅为参考标准,实际缴费标准请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如需了解具体缴费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关注其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