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组织架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层级和部门:
1. 村委会主任:村委会的负责人,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
2. 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3. 村委会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委员,如:
村民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村委会工作,确保村务公开、透明。
民兵连长:负责本村的国防教育和民兵工作。
治安主任:负责本村的治安保卫工作。
文教卫生主任:负责本村的文教卫生工作。
4. 村民小组:村委会下设若干村民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5. 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委会工作,确保村务公开、透明。
6.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村民代表组成,负责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7. 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村民组成,负责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8. 村务公开栏:用于公开村委会工作、村务、财务等信息。
9. 村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栏的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10. 村务助理:协助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以上是农村村委会的一般组织架构,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村情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