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是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直属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对全区卫生行业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以下是该机构的一些详细介绍:
1. 机构职责:
负责全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卫生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
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负责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负责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 监督范围:
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护士的执业活动。
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
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机构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活动。
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卫生监督。
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 组织结构:
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后勤等工作。
法规科: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
监督科:负责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卫生监督工作。
执法科:负责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质量控制科:负责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4. 工作亮点:
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深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提高公众卫生意识。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作为全区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机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