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公务出差住宿标准如下:
1. 一类地区: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
2. 二类地区:每人每天不超过600元;
3. 三类地区: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
4. 四类地区: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
以上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住宿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接待对象进行适当调整。住宿费用不包括税费、服务费等。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公务出差住宿应选择经济型酒店或招待所,优先入住政府定点酒店。住宿期间,应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房间,节约用水用电,不得超标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