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市政公用建造师在承接工程项目时,根据中国相关法规和规定,其承接的项目规模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二级市政公用建造师可以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规模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接的工程规模通常包括:
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径不大于50米的桥梁工程;
城市桥梁工程:单跨跨径不大于40米的桥梁工程;
城市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不大于10000吨;
城市排水工程:日处理能力不大于100000吨;
城市供热工程:供热面积不大于100万平方米;
城市燃气工程:供气规模不大于100万立方米/日;
城市燃气管道工程:直径不大于DN1000;
城市照明工程:供配电容量不大于10000千瓦;
城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不大于100公顷;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2. 除了总承包资质外,二级市政公用建造师还可以承接相应的专业承包工程,具体规模可能有所不同,通常包括: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接的工程规模,例如:
道路工程:单跨跨径不大于20米的桥梁工程;
桥梁工程:单跨跨径不大于30米的桥梁工程;
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不大于5000吨;
排水工程:日处理能力不大于50000吨;
供热工程:供热面积不大于50万平方米;
燃气工程:供气规模不大于50万立方米/日;
燃气管道工程:直径不大于DN500;
照明工程:供配电容量不大于5000千瓦;
绿化工程:绿化面积不大于50公顷;
其他专业承包工程。
上述规模仅供参考,实际承接的工程规模可能还会受到地方政策、具体项目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二级市政公用建造师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项目要求进行承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