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
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 审核通过:
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4. 登记注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初始注册手续;
申请人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5. 领取证书: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且申请人需在该单位全职工作;
2. 申请人需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明;
3.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始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注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