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四川省招标投标工程规模标准的通知》,四川省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限额规定如下:
一、工程规模标准
1. 房屋建筑工程:
(1)住宅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2)公共建筑工程:总投资500万元以上。
2. 基础设施工程:
(1)交通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
(2)水利、能源、环保、市政公用工程:投资500万元以上。
3. 其他工程:
(1)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上。
(2)勘察设计、监理、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技术服务类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上。
二、公开招标限额
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限额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2)基础设施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
(3)其他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上。
2.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限额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投资500万元以上。
(2)基础设施工程:投资500万元以上。
(3)其他工程:投资50万元以上。
三、特殊情况
1. 国家、省、市、县(区)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区)的规定执行。
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限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3.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限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高于本规定的要求。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招标限额以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