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承包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市政给水工程:包括水源地建设、给水管道铺设、给水厂建设、供水设施改造等。
2. 市政排水工程:包括排水管道铺设、排水泵站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雨水收集与利用等。
3. 市政供热工程:包括供热管道铺设、供热厂建设、供热设施改造等。
4. 市政燃气工程:包括燃气管道铺设、燃气厂建设、燃气设施改造等。
5. 市政道路工程: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设施等建设与改造。
6. 市政桥梁工程:包括桥梁主体结构、桥梁附属设施等建设与改造。
7. 市政隧道工程:包括隧道主体结构、隧道附属设施等建设与改造。
8. 市政绿化工程:包括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城市景观绿化等建设与改造。
9. 市政照明工程:包括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公共照明等建设与改造。
10. 市政环卫工程: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粪便处理等设施建设与改造。
11. 市政燃气储备设施:包括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储备设施等建设与改造。
12. 市政综合管廊:包括综合管廊本体、配套设施等建设与改造。
13. 市政通信工程:包括通信管道、通信设施等建设与改造。
14. 市政防洪排涝工程:包括防洪堤、排涝站、蓄洪区等建设与改造。
15. 市政公共设施:包括公园、广场、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与改造。
16. 市政其他工程:包括与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其他工程。
一级承包商可以承担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在实际操作中,一级承包商可以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共同完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