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的频率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性质、风险等级、使用环境等因素确定。
一般情况下,对于风险等级较高、使用环境复杂、使用频率较高的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的频率应相对较高。而风险等级较低、使用环境简单、使用频率较低的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的频率可以适当降低。
对于三年一次的应急演练,以下是一些考虑因素:
1. 风险等级:如果特种设备的风险等级较高,三年一次的演练可能不够频繁,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演练频率。
2. 法规要求:需要查看相关法规是否有对应急演练频率的具体要求。
3. 实际需要: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历史事故教训,评估应急演练的必要性。
4. 资源条件:组织应急演练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综合考虑资源条件。
综上所述,三年一次的应急演练可能适用于某些特种设备,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上述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建议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演练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