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主要维护职工的以下合法权益:
1. 劳动就业权:保障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反对就业歧视。
2. 劳动报酬权:确保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获得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3. 休息休假权:维护职工依法享有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4. 劳动安全卫生权: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5.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推动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职工的社会福利。
6. 职业培训权:支持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7. 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鼓励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重大决策。
8. 民主监督权:职工有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9. 劳动争议处理权: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0. 人格尊严权:维护职工的人格尊严,反对任何形式的侮辱、诽谤和体罚。
工会通过这些方式,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