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上事业单位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以四项目人员(指“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身份报考公务员。
“四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通常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优先录用、放宽报考条件等。但是,一旦这些人员通过其他途径进入事业单位或公务员队伍,他们的“四项目人员”身份就不再适用。这是因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录用有独立的程序和规定,且“四项目人员”的特殊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因此,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上事业单位后,应按照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的常规途径报考公务员,不再享有“四项目人员”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信息。